无船承运人是指自己不拥有船舶,但可以为他人提供海上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
1、让企业具有与船公司订舱的合法资格;
2、能够以自己公司的名义签发海运提单;
3、能够向税务局申请开具9个点的运输发票;
4、可以承接货运代理同行的委托货单,让企业更具有竞争优势。
法律依据 |
公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具体内容 |
2001.12.11 |
2002.1.1 |
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保证金(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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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29 |
2010.11.1 |
无船承运人可选择投保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方式申请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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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6 |
2019.4 |
取消审批(保证金和保险申请方式)后,改为备案(网上备案)。 |
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业”和“主营业务”需要与海运相关,并且经营范围需要包含有“无船承运业务”的表述。
注:不同地区要求不一样,审批难度也不同,请不要随意尝试,避免影响备案通过率。
【1】营业执照变更
根据所在地区的要求,变更营业执照的“行业”和“经营范围”,通常要求经营范围须包含“无船承运业务”的项目;
【2】无船承运在线备案
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在线提交备案材料,并配合审批,完成备案后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备案结果;
【3】运价备案
从事国际航线的海运企业,还需要在无船承运备案通过后,向航交所提交运价备案。
1、备案单位基本信息(企业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英文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地址、联系电话、邮箱地址、传真号码等);
2、企业联系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3、平台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4、营业执照扫描件;
5、运价备案申请表(仅运价备案时用到);
6、公布运价(幅度)备案表(仅运价备案时用到);
7、其他补充材料。
常规备案周期为3-5个工作日,局部地区加急可以在1个工作日完成备案。
1、速度更快:全程网上对接、材料一次索要齐全、快至当日提交备案、部分地区当日出结果;
2、费用更低:全网8折优惠,咨询即享有,已合作客户转介绍更有现金返还;
3、保障更高:支持先办理后付款,支持淘宝担保交易,让服务像网购一样简单;
4、更懂政策:2024年新政策指导,审批改备案,1次备案长期有效。
全国热线:400-021-5886
备案专员:田经理 13378697086(同微信号)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备案结果收录、查询入口: https://tools.nvoccs.cn/